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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中国经济报导:近日,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对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管理,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健运作,提高社保基金的收益水平,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该《暂行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来源。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减持、国有企业上市等过程中,国有股权的划转和现金收益的注入。

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

规定了运作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实现社保基金的稳健运作,提高社保基金的收益水平,社保基金的运作管理应遵循市场规律和风险控制原则等。

明确了运作管理的方式。包括:社保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的股权,也可以投资于现金收益稳定的金融产品,投资收益应按照社保基金的规定进行分配等。

建立了风险控制机制。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进行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包括投资比例、投资期限、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

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的管理,提高社保基金的收益水平,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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