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启新程 助力双碳目标与新质生产力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指明清晰方向,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入全新发展阶段。此举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转型、服务 “双碳” 目标及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中国政府网。

自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能源支撑。生产组织方式实现由计划向市场的根本转变,按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改革思路,发用电两侧竞争性环节价格全面由市场形成,全国市场注册经营主体超 109 万家,售电公司达 5000 余家,“多买多卖” 市场格局基本成型。电网盈利模式同步优化,从 “购销价差” 转向输配电价,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作,全国跨省跨区输电容量超 3.7 亿千瓦,为资源大范围配置奠定物理基础。2025 年,全国跨省跨区交易电量达 1.59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1.6%,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效能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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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同步增强,覆盖全品种、全环节的 “1+6” 基础规则体系逐步完善,省间与省内均实现中长期、现货市场 “全覆盖”,绿电绿证机制日趋成熟,辅助服务市场与容量补偿机制基本建立,保障各类主体公平竞争。2025 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达 6.6 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64%,平均销售电价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保持相对较低水平,为实体经济与民生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中国政府网。

绿色转型动能持续释放,电力作为能源转型 “主力军”,市场机制持续适配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求,新能源市场化电量占比超 60%。通过创新绿电、绿证交易与沙戈荒大基地外送模式,助力新能源高质量消纳。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成交绿电 6575 亿千瓦时、绿证 14.83 亿张,绿色发展动力不断增强。

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迎来新机遇与新挑战。能源资源逆向分布特征要求进一步破除壁垒,实现电力资源全国范围高效流动;激发新质生产力活力,需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导向作用,推动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适配新型主体与新业态发展。“十五五” 期间,作为碳达峰决胜期、新旧能源体系更替关键期与改革攻坚期,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成为必然要求。

《意见》紧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核心任务,对标 “五统一、一开放” 基本要求,推动省间省内交易统筹设计、协同耦合,破除资源流通机制障碍,助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灵活配置中国政府网。同时,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支撑,推动电网技术、人工智能等与产业深度融合,完善多维度交易品种体系,实现资源价值精准体现中国政府网。围绕 “双碳” 目标,《意见》明确到 2030 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达 70%,2035 年全面建成,为新能源大规模接入与消纳提供制度保障,应对碳排放双控与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国内外挑战。此外,聚焦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培育,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制氢、“新三样” 等新兴业态用电量贡献超 40%,《意见》通过市场机制创新,构建适配新型生产关系,赋能新业态蓬勃发展。

《意见》聚焦 “四全” 发展路径,全方位推进市场建设。在市场范围上,推动省间省内市场协同融合,实行 “统一申报、协同出清”,开展省间多通道集中优化与区域互济交易,提升配置效能中国政府网。在交易品种上,推进电能量、绿电、辅助服务、容量等市场一体化运营,持续完善中长期市场标准化建设,2027 年前实现现货市场基本运行,推广多年期、聚合交易模式,健全成本传导机制。在主体参与上,保障发电、用户、新型主体平等入市,扩大自主市场化送电规模,推动 10 千伏及以上用户直接参与,支持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灵活参与,公平承担相关费用与责任中国政府网。在治理体系上,构建政府规划、监管独立、主体共治、运营服务的多元治理体系,健全统一规则、信用评价、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价格改革与市场监管有效衔接,保障市场长期健康运行中国政府网。

《意见》的出台,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绘制清晰 “时间表” 与 “路线图”。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电力资源将实现更大范围高效配置,新型电力系统支撑作用持续凸显,能源转型步伐稳步加快,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不断培育壮大,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 “双碳” 目标实现注入强劲动力。

2030 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达 70%;2035 年,体系全面建成,电力资源多维度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以电力为主体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这一发展蓝图,将持续推动电力行业转型升级,为能源安全保障、绿色低碳发展与经济提质增效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