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修订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规定 6月1日正式施行
3月19日,海关总署相关发布会披露,为进一步提升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便利进口食品贸易,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及配套实施公告,明确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立足我国进口食品监管实际,遵循国际共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谨务实的原则,既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控,又优化贸易便利化服务,推动进口食品监管体系提质升级。
现行《注册管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四年多来成效显著,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和贸易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78个国家(地区)的9.6万余家食品企业在华完成注册,合规供应商的持续增加,让输华食品类别日益丰富——从南非的烘焙咖啡豆到乌兹别克斯坦的干坚果,从挪威的三文鱼到新西兰的冷冻水果,多样化水平不断提升,更好满足了国内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高品质饮食需求。与此同时,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稳步增长,从2021年的1.25万亿元人民币增长至2025年的1.32万亿元,彰显了我国进口食品贸易的强劲活力。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高,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现行注册管理制度已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下的监管需求和贸易发展节奏,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服务成为必然选择。此次修订紧扣“放管服”改革方向,兼顾监管效能与贸易便利,既给合规企业减负,也给违规企业加压,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与贸易便利化的双向提升。

修订后的《注册管理规定》在便利化方面推出四大创新功能,精准破解企业注册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大幅提升注册效率和服务质量。其一,首建基于风险的注册分类管理,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目录管理制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制定差异化注册方式和评审程序,让管理要求更精准、更具针对性;其二,首创企业有效期满自动延续机制,优化企业有效期管理流程,除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两类食品企业外,其余已注册企业可实现有效期到期自动延续,同时将这两类企业的延续申请期限放宽至3至12个月,为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其三,首推企业清单式注册,基于食品安全体系互认,对已有良好合作基础并达成双边约定的国家(地区),试行批量企业注册,进一步提升注册便利度;其四,首用企业注册智能辅助审批,依托“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推动实现自动评审,简化审批流程,让企业注册更快捷、更高效。
为确保新规平稳落地,海关总署同步发布配套实施公告,公布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等内容,细化进口食品申报要求,明确企业需在进口申报时规范填写境外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填报的,海关将不接受申报。同时,优化升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明确注册办理和信息查询渠道,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办理注册申请、变更、延续等业务,查询注册进度和评审意见。
新规在强化便利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筑牢进口食品安全防线,明确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这一举措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查验渠道,消费者可通过查看食品包装上的注册编号,登录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查询注册企业信息,轻松辨别真假进口食品,实现买得明白、吃得放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充分体现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修订过程严格遵循国际规则和国际通行做法,海关总署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修订情况并接受各方评议,积极采纳合理意见,还通过多双边渠道为相关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人员和企业代表开展专题宣介,设立专班解答各方咨询,确保各利益方顺利适应新规。同时,给予超过6个月的过渡期,为新规实施预留充足准备时间。
新修订的《注册管理规定》,将食品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理念贯穿注册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压实进口食品境外主管部门和企业责任,完善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四大便利化创新功能的推出,将大幅提升企业注册效率、降低合规成本,而包装标注注册编号等要求,则进一步强化了源头管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新规的施行,既是海关总署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的具体体现,也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进口食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持续护航进口食品贸易顺畅,为全球食品安全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