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能源强国目标 “十五五”能源市场化改革纵深推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的重大决策,为新时代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十五五”时期作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关键阶段,我国将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有机统一,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健全适配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与价格机制,以体制机制创新为能源强国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近年来,我国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持续走深,在体制架构、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为改革向纵深推进筑牢根基。目前,“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能源体制架构已基本确立,输配电、油气管输等自然垄断环节定价机制不断完善,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全国一张网”加快建设;发电、售电等竞争性领域全面放开,超5200家售电公司、3000余家天然气销售终端主体参与市场,虚拟电厂等新业态蓬勃兴起,多元共生的能源生态加速形成。
能源市场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市场注册经营主体突破100万户,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4%,南方区域电力市场、长三角省间电力互济机制有效打破区域壁垒。煤炭交易平台体系日趋完善,油气“X+1+X”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各类能源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提升,为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能源价格机制不断优化,市场化电价机制、成品油价格机制等逐步健全,天然气市场定价比例超80%,有效发挥价格信号引导作用。

当前,全球能源格局加速重构,国内新旧能源体系转换提速,“十五五”能源市场化改革既肩负建设能源强国的使命,也面临诸多新挑战。市场和价格机制作为改革“牛鼻子”,将成为统筹安全保供、绿色转型与经济效率的关键抓手,为高水平能源供给安全、能源绿色转型和能源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支撑。
面向“十五五”,我国将聚焦重点任务,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一方面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深化电力、油气、煤炭市场建设,推动跨能源品种市场协同衔接;另一方面构建市场主导的新型能源价格体系,深化竞争性环节价格改革,完善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同时强化市场监管,运用数字化、穿透式监管手段,健全信用监管体系,确保改革“放得活、管得住”。
此次改革将统筹政府与市场、整体与局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能源转型内生动力,推动能源发展向清洁化、低碳化、智能化迈进,为全面建设能源强国、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