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能让企业‘零门槛’使用科技成果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道路上,高校与企业在衔接上一直面临着诸多难题,这些难题如同横亘在双方之间的鸿沟,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高校院所手中握有大量的专利成果,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转化渠道和担忧风险损失,这些成果往往被闲置,无法转化为经济效益。

而科技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由于难以准确预估成果的价值,担心转化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对于高校院所的成果只能望而却步,不愿轻易购买。

在这种背景下,双方如何打破僵局,勇敢地迈出合作的第一步,实现“有效握手”,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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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的天津市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暨成果转化“三个一”行动工作推动会上,这一问题的答案逐渐浮出水面。

从“观望”到“携手”:一个产研合作的破局样本

天津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李彭辉向记者分享了一个典型的案例。天津理工大学张联齐教授团队持有的“一种富锂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及应用”专利,因其制备的富锂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在提升新能源电池性能与稳定性方面具有显著的应用价值。

智感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感公司)作为一家专注于仪器仪表行业的公司,其业务涵盖了新能源、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智感公司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在仪器仪表、环境监测等领域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

在天津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的牵线下,智感公司与天津理工大学张联齐教授团队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然而,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都存在顾虑,尤其是在专利转化应用的不确定性上。经过技术转移中心的协调沟通,双方最终决定采用“先使用后付费”的合作模式。

科研团队先将专利许可给智感公司使用,智感公司根据实际使用效果支付费用。若达到预期效果,智感公司需在合同期满30日内一次性支付2万元;若未达到,则无需付费。目前,双方正就合同具体内容进行进一步细化。

李彭辉认为,“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是成果转化体系中的一环,它为教师提供了更多与企业合作的机会,增加了成果转化的可能性,是一种风险共担的机制,能有效推动更多成果走向产业化。

7个项目签约:“先使用后付费”全面推广

事实上,天津市一直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去年,天津市高规格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鼓励专利先使用后付费,着力破解成果转化过程中“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难题。本次推动会更是旨在通过全面推广“先使用后付费”这一模式,提高成果转化效率,助力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上,共有5家高校院所就7个项目与天津市企业进行了签约,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开展成果转化,成果涵盖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标志着天津市“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进入深入实施阶段。随着校企合作从“短期交易”转向“长期共生”,产学研协同进一步加深,高效顺畅的成果转化模式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天津市科技产业创新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企业“敢想敢干”,保险行业也在“先使用后付费”领域积极探索实践。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机构部主管路瑶介绍,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于去年8月承担了京津冀首单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该保险主要面向开展专利实施的企业、高校等科技主体,旨在保障其在专利实施过程中,因出现与预期不符的结果、未达到预期成果而产生的前端成本损失。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能让企业‘零门槛’使用科技成果,引导企业积极投入成果转化;同时,促使高校院所和企业将工作重心从事前的犹豫顾虑,转移到事中的协同配合和事后的收益分成上,让双方都能从成果转化中实现收益。”天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模式的推广,无疑将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新的活力,为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