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护航舌尖安全 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迈入规范化新阶段

数字经济浪潮下,直播电商凭借实时互动、全域传播、即时交易的独特优势,已成为食品等消费品销售的核心渠道,带动坚果、饮料、生鲜等品类销量持续攀升,为食品行业注入强劲发展动能。

然而,行业快速扩张背后,虚假宣传、销售“三无产品”、临期乃至过期食品等乱象频发,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扰乱了食品安全管理秩序。

在此背景下,市场监管总局聚焦行业痛点与消费者急难愁盼,正式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明确监管红线、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治理新阶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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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直播电商食品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成为连接食品企业与消费者的重要桥梁。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直播电商商品交易总额超4.5万亿元,占网络零售额近1/3,其中食品饮料品类表现亮眼,仅2026年1月,快手平台坚果炒货销售热度环比增长286.58%,啤酒销售热度环比暴涨1026.8%,诸多食品企业借助直播渠道实现销售额突破,内蒙古塞星食品2025年通过直播带货更是创下全年销售额500万元的新高。直播电商的兴起,不仅拓宽了食品企业的销售路径,更降低了中小品牌的推广门槛,让地方特色食品走向全国市场。

繁荣背后,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部分直播经营者为追求流量和销量,夸大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纯天然”“无添加”,甚至将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误导消费;一些不法商家借助直播渠道,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违规售卖临期、过期食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接收直播带货投诉举报40.2万件,同比增长19.3%,其中食品安全相关投诉占比居高不下,不少消费者遭遇“货不对板”“维权无门”的困境,既损害了自身权益,也引发了公众对直播食品的信任危机。

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回应群众热切期盼,市场监管总局精准施策,制定出台《规定》,为直播电商食品经营“划红线、立规矩”。据悉,该《规定》共33条,将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施行,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实现全链条覆盖。

《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细化10项直播行为禁令,严禁虚假宣传、混淆食品类型等乱象;同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对违规行为可采取限制流量、暂停直播、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规定》的出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对于消费者而言,新规的实施将有效遏制各类直播食品乱象,开通便捷投诉举报渠道,让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切实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对于行业而言,规范化监管将倒逼经营者加强自律,淘汰不合规主体,推动直播电商食品经营从“野蛮生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规定》提供了明确的监管依据,有助于提升监管效率,破解直播电商食品监管难题,形成“平台负责、主播自律、商家合规、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规定》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覆盖培训,指导相关经营者开展合规自查,同时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计划,确保新规落地见效。

未来,随着《规定》的全面施行,直播电商食品经营将更加规范有序,既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也推动直播电商与食品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