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打造江南水乡典范
近日,浙江省2024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结果揭晓,绍兴市凭借在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林长制等多个领域的出色表现,荣获优秀称号。
其中,全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连续10年保持优秀,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连续4年获得好评,林长制则连续3年考核优秀,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示了绍兴市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
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是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的9个专项考核之一,涵盖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林长制、河(湖)长制等多个重要领域的工作。
这些考核内容对于推动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绍兴市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林长制、河(湖)长制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绍兴市系统构建了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
自2024年以来,绍兴市加强了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全力打造高耗水产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配置样板,实现了再生水年利用量达5600万立方米。同时,实施城镇节水降损行动,市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连续多年控制在5%以内,每年节约水量3000万立方米。
此外,绍兴市大力推行工业分质供水模式,5座工业水厂设计日供水能力达92万立方米,实现了市区工业水厂供水联网联调。
在防治水土流失方面,绍兴市筑牢了安全屏障。2024年,绍兴市完成了34.32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578个项目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现场检查719次,实现了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全过程监管。
全国首单生态清洁小流域“水保共富贷”在新昌落地,获得了银行5亿元水土保持绿色金融授信,实现了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在打造江南水乡典范方面,绍兴市全域推进了水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
2024年,绍兴市高质量推进了水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恢复水域面积171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水系综合治理240公里,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30公里,河湖清淤450万立方米。
此外,绍兴市建成了高品质水美乡村30个、城乡亲水节点50个,城乡亲水圈覆盖率达88.3%。浙东运河(绍兴段)更是入选了水利部2024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名单,上虞区上宅村等6个村获评全省高品质水美乡村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是生存之基、发展之要、民生之本、生态之依。”绍兴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绍兴市将继续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整体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